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管理,保证科研工作如期开展和科研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提高科研项目完成质量,教务处对2018年以前批准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2015-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对所有科研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理
(一)清理范围
1.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批准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等;(详见附件1)
2.2015-2017年批准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已离职的未结题项目,直接做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在职的未结题项目,统一于2021年10月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无特殊原因,到期未提交或未达到结题标准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三)窗体顶端
3.撤项项目已领经费须返还学校,结余部分按相关财务规定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前到结题期限的所有省厅及校级科研项目
(二)材料清单
1.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填写《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附件3),成都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填写《成都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表》(附件4);
2.项目研究总结及经费使用报告(附件5);
3.2021年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8);
4.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
5.5分钟左右的结题汇报PPT。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打印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应与结题表用纸大小一致,并与其它材料一同附于结题表后,按上述材料清单依次装订。
2.项目研究总结及经费使用报告需阐明课题研究内容、研究过程及研究成果等方面,经费使用说明中需列明经费明细。
3.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为学术论文:须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的复印件;
(2)成果为著作:须提交著作原件1份。著作形式含专著、教材、工具书或参考书、古籍整理、编著、译著、普及读物等公开出版的著作。
4.上述材料均需要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档材料(包含结题表+总结及经费使用报告+PPT+论文佐证材料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5.结题汇报时主要对项目进行总结报告,重点讲述项目是否完成、创新点及取得的成果等,同时对研究过程及经费使用情况做简要汇报,严格控制汇报时间。
6.原则上科研项目不允许延期或中止,但如果情况特殊,已到结题期限但未能结题或确要中止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6)和《科研项目中止申请表》(附件7),一个项目只允许延期一次,期限是半年。
三、其他要求
1.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好后将材料提交至教务处442办公室,电子档文件请以“学院名称+结题材料”命名发至以下邮箱:wenlikyc@126.com。
2.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于立岩 徐欣
电 话:028-61566122
附件:1.2018年12月31日前批准立项的教育厅科研项目未结项清单
2.2015-2017年批准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项清单
3.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
4.成都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表
5.项目研究总结及经费使用报告
6.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7.科研项目中止申请表
8.2021年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