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成都文理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1-11-08

成都文理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科研统计工作是高校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同时为更好地把握学校科研工作动态,加强科研管理,各单位应做好组织安排,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21年科研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段

20211月1日-202112月31日。请逐一核查每一位老师提交的信息,非本次统计时间段内的不纳入统计表。

二、统计范围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标有ISSN或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译文;

2.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或参考书、普及读物、教材、古籍整理、电子出版物等;

3.在展览会、专业比赛上展出的艺术创作成果、体育艺术类作品、影视作品等;

4.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纵向、横向),包括尚未在科研处备案的项目。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在统计范围内,仅限当年收到立项通知的项目;

5.学术交流情况,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受聘讲学、社科考察、进修学习、合作研究等;

6.已举办的讲座;

7.获得的科研奖励成果,不含教学成果奖,只统计国家级、部级、省级、市厅级级别的科研获奖成果情况;

8.获得的专利成果;

9.研究与咨询报告被采纳情况。

三、报送时间

112616:00前,各单位报送《2021年度科研统计单位汇总表》及支撑证明材料(纸质档)至教务处408办公室;电子档以“单位+2021科研统计”命名发送至邮箱:wenlikyc@126.com纸质档封面处须各单位填报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填表时,仔细阅读表格下的“填表说明”,确保填报信息全面、准确。没有信息的留白,并在空白处注明“无”。

2.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任何科研统计信息的,须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至教务处备案。

3.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的,应一并提交,以便审核。支撑材料请按照附件下方的“填表说明”分类收集。

4.用稿通知、未正式见刊或出版的论文、著作等成果,不在今年统计范围。

5.被SCI、SSCIEI、CPCI、A&HCI收录的文章请提供检索报告,并提供刊物原件审核。

6.“教学研讨会”等教学类会议不计入学术会议中。

科研统计工作是对我校全年科研情况的一次全面盘点,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统计中,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徐欣联系,联系电话:61566122   

 

附件:2021年度科研统计单位汇总表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1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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