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加强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学术规范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专用项目保密规定。特别注意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落实《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要求,不得在自然奖提名书“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以外的其他任何位置出现“影响因子”“SCI他引次数”,不能自行添加“代表性引文目录”。
二、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提名书、提名申报表、提名意见代拟稿,于2022年5月12日16:00前发送至wenlikyc@126.com邮箱; 纸质版材料:汇总表一式一份、提名书、提名申报表和提名意见代拟稿一式三份(含一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A4纸双面装订成册),于2022年5月12日16:00前,报送至408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徐欣。
联系人:徐欣,61566122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3.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1-6
成都文理学院科研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