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和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公告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2/0424/c431030-32407223.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和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及审查工作,于7月1日前将汇总好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A408。
二、申报材料
请在《申报公告》要求的申报材料外加报《申请书》1份,右上角标注省办存档。
三、注意事项
1.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请各学院和部门加强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上报。
2.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7月15日之前的,或在7月15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具体日期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汇总表电子表格严格按照《申报公告》附件3格式制作。申报材料电子版应包含所有申报材料,各学院和部门以学院或部门名称建立文件夹,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nlikyc@126.com),邮件标题标注“学院或部门名称+202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4.请各学院和部门在《申请书》“六、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属实,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5.未尽事宜详见《申报公告》。
联系人:李尔康
联系电话:028-61566122
注:纸质材料均需在原通知基础上+1份科研处留存。
成都文理学院科研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