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 步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 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四川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请各单位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此文件,并遵照实施。
附件:科技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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