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开展第八届校级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25〕11号),科研处对第八届校级科研成果奖申报成果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7日—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徐欣,电话:61563907。
附件:第八届校级科研成果奖形式审查通过名单
成都文理学院科研处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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